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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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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相关的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基本解释

  • 郡和县的并称。
  •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详细释义

  • :古代的行政区划单位,一般比县的范围大,地位也相对重要。各朝代郡的规模、职权等有所不同。比如在秦朝,全国划分成若干郡,郡设有郡守等官员来管理政务、军事等事务,是地方上较为重要的行政层级,负责统筹所属各县的相关事宜。
  • :也是行政区划单位,是郡之下的基层行政区域(在不同时期,也有县直接隶属于中央等其他管理形式)。县设有县令等官吏,负责处理本县的民政、治安、赋税征收等诸多具体事务,直接与百姓的生产生活等打交道,是古代治理体系中落实各项政策、进行实际管理的基础单元。

在郡县制下,郡对县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等,这种体制在历史上长期存在并不断演变发展,对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加强以及地方管理等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详细释义

“郡县”的读音

拼音读音
[jùn xiàn]
汉字注音:
ㄐㄩㄣˋ ㄒㄧㄢˋ
简繁字形:
郡縣
是否常用:

“郡县”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郡县 jùnxiàn

[province and county in ancient times] 古代两级行政单位,大体相当今天的省与县

给贡职如郡县。——《战国策·燕策》

郡县苦秦吏。——《史记·陈涉世家》

定东南郡县。——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辞典解释

郡县  jùn xiàn  ㄐㄩㄣˋ ㄒㄧㄢˋ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废除封建,改行郡县制度,将全国分成三十六个郡,郡以下置县,官员由中央任免。

网络解释

郡县

郡县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一些诸侯国陆续在新兼并的地区设郡县,秦统一后,统治区域空前扩大,经过朝廷的激烈辩论,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由中央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通过郡县制,秦始皇加强了他的统治,郡县制和行省制一样,对我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郡县”的单字解释

】:1.古代的行政区划,比县小,秦汉以后,郡比县大:郡县。会稽郡。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2.姓。
】:[xiàn]中国省级以下的一种行政区划。[xuán]古同“”。

“郡县”的相关词语

“郡县”造句

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可不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匹夫,而卒亡秦之社稷。

秦统一六国后,废封国,设郡县,属闽中郡.

郡县制的最终形成,标志着中国早期国家最终完成了向成熟国家的转变。

秦延续传统一步到位实施郡县制,汉片面以秦亡为教训,历经数代三个阶段的艰苦探索,最终也确立了郡县制。

秦始皇废封建为郡县,沿袭春秋战国旧县名置武垣县,这就是河间县的前身。

本文拟从郡县归属失考、郡县名称失考、误引文献、诸州郡县置废失考、侯国建置失考等五个方面例举其误谬所在,从而为学界更好的利用此书提供某种帮助。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就把分封制改为郡县制了.

秦改分封制为郡县制,全国划为36郡,属河东郡。

郡县制是由春秋战国时的秦国创始,并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完成的。

自秦至清,越南有约一千二百年作为中国郡县,约九百年作为中国藩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