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瑄
[明]明代名臣童轩:清正廉洁的一生
童轩,字志昂,生于1425年,江西鄱阳县文北乡樟潭里人,是明代一位备受尊敬的政治家和文学家。他的生平事迹与高尚品格,为后人树立了典范。
童轩自幼聪颖好学,正统十二年(1447)中举人,景泰二年(1451)更进一步,高中进士,从此踏上仕途。初授南京给事中,他在这个职位上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和正直。景泰六年(1455),南京守备计划大规模采办翠毛、鱼魫等珍贵物品,数量以万计,童轩挺身而出,极力反对这种劳民伤财的行为。他的直言不讳赢得了明英宗的赞赏,也因此获得了“敢言”的美誉。
童轩在官场上的表现始终如一,他坚持原则,不畏权贵。天顺二年(1458),他因弹劾户部尚书张凤而一度入狱,但得益于皇帝的宽免,最终得以脱险。此后,他的仕途虽有波折,但他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天顺五年(1461),改任户部给事中,天顺七年(1463),充会试同考官,成化元年(1465),四川爆发农民起义,童轩奉命前往招降,并成功平定叛乱,但在平定过程中被四川巡抚上奏叛军猖獗的责任归咎于他,因此被判死罪,最终贬谪为浙江寿昌知县。
然而,童轩的才华和正直并未被埋没。成化五年(1469),他述职来朝,上疏自白,得以擢升为云南按察佥事,负责提调云贵地区的学校。此后,他的仕途逐渐顺畅,成化十年(1474),被召为太常寺少卿,掌钦天监事。成化十五年(1479),升任太常寺卿,仍然掌管钦天监。成化十九年(1483),因疾致仕。
弘治元年(1488),童轩再次被起用,掌管钦天监,并进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敕提督松潘军务,兼理巡抚。弘治四年(1491),升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弘治六年(1493),他请求致仕,但未获准许。弘治七年(1494),他终于达到了仕途的巅峰,升任南京礼部尚书。这一职位不仅是对他多年努力的肯定,也是对他高尚品德的认可。
童轩不仅在政治上有着卓越的成就,他的文学造诣也颇为深厚。他工书能诗,留下了《清风亭稿》、《枕肱集》、《海岳涓埃》、《谕蜀稿》、《筹边录》、《梦征录》等多部著作。他的诗作风格雅淡绝俗,但在明代并未以诗名世,这或许与当时北地、信阳诗风盛行,而他的诗作风格与之不谐有关。
童轩的为人同样令人钦佩。他性寡和,不妄取予,即使身居高位,也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据戴冠濯《缨亭笔记》记载,童轩在南京任职时,家人衣食有时都不充裕,但他却拒绝了王恕馈赠的米和白金,以及他人的礼币求文。这种高洁的品格,使他在当时赢得了广泛的尊敬。
弘治十一年(1498)二月十九日,童轩因病去世,享年七十三岁。朝廷赠予他太子少保的荣誉,以表彰他一生的功绩和品德。他的一生,是清正廉洁、勤政恤民的一生,也是才华横溢、文品高尚的一生。他的事迹和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后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