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俸,明代官员,生于1555年,卒于1626年,以其清廉正直、德才兼备著称。他在山西、辽宁和广东琼州府等地任职期间,政绩突出,尤其在琼山县知县任上,他拒绝受贿、轻徭薄税,深受百姓爱戴。后擢升为琼州府通判,负责抚黎事务,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与发展,稳定了当地局势。吴俸的一生彰显了公正廉洁与爱民如子的精神,对海南地区的发展和民族团结贡献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