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高学濂(或高学沅),生于1777年,安徽无为州人,历任四川多地知县及知州,以清廉公正、实心实政著称,赢得“青天之目”美誉。他在江安县修订县志,江北厅整兴学校,资州直隶州修治书院,推动教育发展。他精通程朱性理之学,著有《希斋文钞》《希斋诗存》等作品。尽管仕途遭遇挫折,但他始终廉洁奉公,深受百姓爱戴,其贡献与事迹被后世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