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刘咸(1388年生),字士皆,江西或安徽人,永乐十年进士第二甲第四名。他在政治上担任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佥事,以公正廉洁著称,为地方司法公正作出贡献。同时,他也是才华横溢的文学家,擅长咏古诗,创作了《游少林寺》《新野怀古》等作品,尤其对灵宝历史文化有独到见解。尽管史料记载有限,但其卓越政绩与文学成就仍使他成为明代一颗璀璨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