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官张文,字存简,号逊斋,生于1426年,泰州人。他自幼聪慧,考中进士后历任刑部、地方官员,公正审案,平反冤狱,赈灾救民,深得民心。张文不仅在司法上严谨公正,还积极提拔人才,如拔李梦阳为解元。他一生秉持公正与仁爱,关心社会福祉,留下《审济录》等著作,成为后世楷模。他的事迹彰显了对民众的深厚情感和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