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员凌汉,字斗南,原武人,虽非名为“李凌汉”,但其廉洁正直、刚正不阿的事迹广为传颂。他以《乌鹊论》受明太祖赏识,历任司经局正字、会稽知县、监察御史等职,巡按陕西时上疏为民请命。虽遭权臣忌恨多次被贬,仍坚守原则,最终官至右佥都御史。凌汉的一生充满波折,但他始终廉洁奉公,成为明朝官场中一股清流,值得后人铭记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