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挚
[宋]刘挚:北宋的忠肃之臣
刘挚(1030—1098年),字莘老,出生于北宋永静军东光县(今河北省东光县)。他是北宋中后期的一位重要大臣,以其刚直不阿、正气森严和忠贞爱国的品质而著称。
早年经历与仕途起步
刘挚自幼聪颖好学,由父亲刘居正亲自教导,从不间断。尽管有人建议对唯一的儿子放宽要求,但刘居正坚持认为正因为只有一个儿子,才不能放纵。刘挚10岁时父母相继去世,由外祖父家抚养,并在东平就学,因而定居于此。
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刘挚高中进士甲科,初任冀州南宫县令。在任期间,他因政绩卓著而与信都县令李冲、清河县令黄莘并称为“河朔三令”。此后,他历任江陵府观察推官、馆阁校勘、著作郎等职。
王安石变法时期的争议
宋神宗时,王安石开始执政,对刘挚非常器重,提拔他为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后又任监察御史里行。然而,随着王安石大力推行新法,刘挚对新法的弊病提出了严厉批评,并上书宋神宗陈述新法的弊端。由于神宗当时宠幸王安石,刘挚被贬为衡州监管盐仓。
元丰初年(1078年),刘挚改任集贤院校理、宗正寺丞、开封府推官等职。此后,他历任礼部郎中、右司郎中。
元祐之治与罢相
宋哲宗继位后,高太后垂帘听政,刘挚得到重用,历任秘书少监、侍御史、御史中丞等职。元祐六年(1091年),他拜尚书右仆射,与尚书左仆射吕大防同时执政,共同废弃新法。
然而,刘挚与吕大防后来发生矛盾,御史杨畏依附吕大防,劾奏刘挚。刘挚因此被罢相,出知郓州,后移知青州(河北青县)。
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后病故,哲宗亲政,又推行新法。刘挚被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居住在蕲州(湖北蕲春)。绍圣元年(1094年),他再贬黄州。绍圣四年(1097年),刘挚被流放新州(今广东新兴),不久含冤而死。
历史评价与著作
刘挚一生刚直不阿,正气森严,忠贞爱国。他去世后,宋哲宗死后的右丞相韩忠彦为他翻案,追赠他为观文殿大学士、太中大夫,并赠通议大夫。绍兴元年(1131年),宋高宗赵构特赠他少师,谥号“忠肃”,后被追赠为“元祐忠贤”。
刘挚平生酷爱学习,治学严谨,才华横溢。他撰写的《忠肃集》被后人广为流传。他的诗词和韵得体,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被当时社会所推崇。
《宋史·列传第九十九》对刘挚的评价是:“挚正邪之辨甚严,终以直道愠于群小,遂与大防并死于贬,士论冤之。”他的忠诚和正直为后世所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