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范网 古籍史书 齐民要术

《齐民要术》杂说

作者:贾思勰

夫治生之道,不仕则农;若昧於田畴,则多匱乏。只如稼穡之力,虽未逮於老农;规画之间,窃自同於「后稷「一」」。所为之术,条列后行。

  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寧可少好,不可多恶。假如一具牛「二」,总营得小亩三顷——据齐地大亩,一顷三十五亩也「三」。每年一易(二),必莫频种。其杂田地,即是来年谷资「四」。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悦以使人,人忘其劳。且须调习器械,务令快利;秣饲牛畜,事须肥健;抚恤其人,常遣欢悦。

  观其地势,干湿得所,禾(三)秋收了,先耕蕎麦地,次耕余地。务遣深细,不得趁多。看干湿,隨时盖磨「五」著切「六」。见世人耕了,仰著土块,並待孟春盖,若冬乏水(四)雪,连夏亢阳,徒道秋耕不堪下种。无问耕得多少,皆须旋「七」盖磨如法。

  如一具牛,两箇月秋耕,计得小亩三顷。经冬加料餵。至十二月內,即须排比农具使足。一(五)入正月初,未开阳气上「八」,即更盖所耕得地一遍。

  凡田地中有良有薄者,即须加粪粪之。

  其踏粪法:凡人家秋收治田后,场上所有穰、谷●「九」等,並须收贮一处。每日布牛脚下,三寸厚;每平旦收聚堆积之;还依前布之,经宿即堆聚。计经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车粪。至十二月、正月之间,即载粪粪地。计小亩亩別用五车,计粪得六亩。匀摊,耕,盖著,未须转「一0」起。

  自地亢后,但所耕地,隨餉「一一」盖之;待一段总转了,即横盖一遍。计正月、二月两箇月,又转一遍。

  然后看地宜纳粟:先种黑地、微带下地「一二」,即种糙种「一三」;然后种高壤白地。其白地,候寒食「一四」后榆荚盛时纳种。以次种大豆、油麻等田。

  然后转所粪得地,耕五、六遍。每耕一遍,盖两遍,最后盖三遍。还纵横盖之。候昏房、心中「一五」,下黍种无问。

  谷,小亩一升下子,则稀穊「一六」得所。

  候黍、粟苗未与垄齐,即锄一遍。黍经五日,更报「一七」锄第二遍。候未蚕老毕,报锄第三遍。如无力,即止;如有余力,秀后更锄第四遍。油麻、大豆,並锄两遍止,亦不厌早锄。谷,第一遍便科定「一八」,每科只留两茎,更(六)不得留多。每科相去一尺(七)。两垄头空,务欲深细。第一遍锄,未可全深;第二遍,唯深是求;第三遍,较浅\於第二遍;第四遍较浅\(八)「一九」。  凡蕎麦,五月耕;经二(九)十五日,草烂得转;並种,耕三遍「二0」。立秋前后,皆十日內种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著子。下两重子黑,上头一重子白,皆是白汁(十),满似如浓「二一」,即须收刈之。但对梢相答铺之,其白者日渐尽变为黑,如此乃为得所。若待上头总黑,半已下黑子,尽总落矣。

  其所粪种黍地,亦刈黍了(十一),即耕两遍,熟盖,下糠(十二)麦。至春,锄三遍止。  凡种小麦地,以五月內耕一遍,看干湿转之,耕三遍为度。亦秋社后即种。至春,能锄得两遍最好。

  凡种麻地,须耕五、六遍,倍盖之。以夏至前十日下子。亦锄两遍。仍须用心细意抽拔全稠闹「二二」细弱不堪留者,即去却。

  一切但依此法,除虫灾外,小小旱,不至全损。何者?缘盖磨数多故也。又锄耨以时。谚曰:「锄头三寸泽」,此之谓也。尧汤旱涝之年「二三」,则不敢保。虽然,此乃常式。古人云:「耕锄不以水旱息功,必获丰年之收。」

  如去城郭近,务须多种瓜(十三)、菜、茄子等,且得供家,有余出卖。只如十亩之地,灼然「二四」良沃者,选得五亩,二亩半种葱,二亩半种诸杂菜;似校平(十四)者种瓜、萝卜。其菜每至春二月內,选良沃地二亩熟,种葵「二五」、萵苣。作畦,栽蔓菁「二六」,收子。至五月、六月,拔诸菜先熟者(十五),並须盛裹(十六),亦收子讫。应空闲地种蔓菁、萵苣、萝卜等,看稀稠锄其科。至七月六日、十四日「二七」,如有车牛,尽割卖之;如自无车牛,输(十七)与人。即取地种秋菜。

  葱,四月种。萝卜及葵,六月种。蔓菁,七月种。芥,八月种。瓜,二月种;如擬种瓜四亩,留四月种,並锄十遍。蔓菁、芥子,並锄两遍。葵、萝卜,锄三遍。葱,但培(十八)锄四遍。白豆、小豆,一时种,齐熟,且免摘角。但能依此方法,即万不失一。

  (一)《要术》卷三另有《杂说》篇,这个放在卷前的「杂说」,非贾思勰原作,已为研究《要术》者所公认。

  (二)明抄作「二易」,不通,误;兹据金抄、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一易」。

  (三)黄校、张校、明抄作「示」,误;湖湘本、《津逮》本作「凡」,係出后人更改;仅金抄作「禾」,指「五谷」的通名,可能对(本篇称谷子为「谷」或「粟」,不称「禾」)。但这个通称在本篇不但別无二例,而且在这裏也很突兀,依据本篇作者用词特点,「禾」也可能原是「亦」字。「亦」是「但」、「只要」的意思,下文「亦刈黍了」,即作此解。

  (四)黄校、明抄作「冰」,误;兹据金抄作「水」。

  (五)明抄、湖湘本等作「一」,金抄、黄校作「亦」。「一」字较胜。

  (六)黄校、张校、明抄作「要」,兹从金抄、湖湘本作「更」。

  (七)《要术》中所有「尺」字,黄校、张校、明抄均作「赤」(明抄有个別例外),金抄均作「尺」。古代「赤」与「尺」通,但今已不通行,且院刻亦作「尺」,兹一律採用「尺」字。

  (八)金抄、张校、黄校刘录及明抄等均作「较浅\」;黄校陆录作「较浅\於第三遍」,非。

  (九)明抄、湖湘本作「三」,兹据金抄作「二」,《辑要》引亦作「二」。

  (十)金抄作「●」,明抄作「汗」,均讹;兹从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汁」。《辑要》引作「皆有白汁满如浓」。  (十一)各本均讹作「子」,仅金抄作「了」,是唯一正確的字。

  (十二)各本均作「糠」,疑「穬」之讹。穬麦即裸大麦,亦称元麦。  (十三)本段內四「瓜」字,金抄、明抄均作「眾」(院刻残页剩有后二瓜字,亦作「眾」),明清刻本均作「瓜」,黄校、张校未校出,可能亦作「瓜」。按「眾」即「菰」字,是茭白,也许本篇作者习惯上写「瓜」为「眾」,犹「果」之写作「
目录 卷第一
友情链接: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 WhatsApp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