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函可
[明]释函可,字祖心,号剩人,俗姓韩,名宗騋,生于1611年(另有说法为1612年),逝世于1659年(另有说法为1660年),是中国明末清初的著名诗僧。他出生于广东博罗,是明末礼部尚书韩日缵的长子。
函可早年寓居南京、北京,与当时的名流巨儒交往密切,声名显赫,被誉为江南名士。然而,随着家道中落和世事无常的感悟,他在29岁时选择了遁入空门。崇祯十三年(1640年),他在庐山祝发受戒,遁入空门,易名函可,并担任罗浮华首台都寺。
顺治二年(1645年),函可来到南京,目睹了清兵攻陷南京的重大事变,他深感悲痛,将这些历史事件记录下来,写成了私史《再变记》。顺治四年(1647年),函可携带着《再变记》手稿以及福王朱由崧给阮大铖的书信离开南京返回广东,但在出城时被清兵搜出并被捕。他被押解到北京,后又流放至辽阳千山,敕住慈恩寺。
在千山流放期间,函可并没有放弃对佛法的追求和传播。他创立了“冰天诗社”,这是东北历史上的第一家诗社,聚集了僧、道、士等多方人士,共同吟诗创作。同时,他也开堂说法,宣讲佛法,深受当地百姓的崇敬。
函可的诗文和品行也使他获得了极高的声誉。他的主要作品有《再变记》、《千山语录》和《千山诗集》等。他的诗文风格清新自然,充满了对家国情怀的思念和对佛法的感悟。
然而,函可的才华和正直也使他成为了清朝文字狱的牺牲品。由于《再变记》中记录了南明覆灭和诸臣死节的史实,被清朝统治者视为“干预时事”的禁书,函可也因此被捕并流放。尽管他在流放期间仍然坚持弘扬佛法,但最终还是含悲饮恨,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在沈阳金塔寺圆寂,终年四十九岁。
函可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和坎坷经历。他既是明代最后一位礼部尚书的儿子,又是明末清初的著名诗僧;他既经历了家道中落和遁入空门的转变,又亲身经历了南明覆灭和清朝文字狱的残酷现实。然而,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和追求,为佛法的传播和诗文的创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如今,《千山诗集》等作品仍然流传于世,成为后人研究和欣赏的宝贵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