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范网 诗词网 作者 李乂
李乂

李乂

[唐]

唐代李乂详细介绍

李乂(647年-714年),字尚真,一说本名李尚真,赵州房子县(今河北省临城县)人。他是唐朝时期的一位杰出大臣和诗人。

家庭背景与教育

李乂自幼聪明好学,七岁丧父后,与母亲相依为命。他在11岁开始接受教育,12岁便能撰写文章,显示出非凡的文学天赋。他与兄长李尚一、李尚贞都以文章知名,兄弟三人的文章被共同编入《李氏花萼集》20卷。

仕途经历

李乂在唐中宗时中进士,因成绩突出,被中书令薛季昶举荐为监察御史。他性格刚直不阿,敢于弹劾权贵和不法官僚。例如,在景龙初年(707年),太监叶静能仗势为恶,其他朝臣敢怒不敢言,唯独李乂上书条陈其罪状,请求皇帝下令治罪。

李乂在仕途上步步高升,历任壶关尉、武义尉、蓝田尉、万年尉等职。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年),他被授为监察御史。唐中宗景龙初年(707年),他迁升为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知制诰。唐睿宗景云元年(710年),李乂成为吏部侍郎,与宋璟、卢从愿共同主管选拔官员的事务,因其公正无私,时人称赞“李下无蹊径”。

此后,李乂又改任黄门侍郎,封中山郡公。开元初年(713年),他奉诏与中书侍郎苏颋共同纂集起居注。开元二年(714年),李乂去世,享年六十八岁。

政治贡献

李乂在政治上秉持公正无私的原则,他敢于直言进谏,不畏权贵。例如,他曾上书规劝睿宗皇帝停止为金仙、玉真二公主修建庙宇,以节省资财和减轻百姓劳役。睿宗皇帝虽然不高兴,但最终还是采纳了他的建议,并下诏《停修金仙玉真两观诏》。

在选拔官员方面,李乂坚持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不吃请受贿。他的公正无私赢得了当时人们的广泛赞誉。

文学成就

李乂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还是一位有才华的诗人。他的诗作多为应制之作,现存于《全唐诗》中的诗作共有43首。他的诗文风格清新自然,表达流畅,反映了他的个性才情和当时的文化氛围。

遗嘱与身后事

李乂在遗嘱中要求对自己的葬礼从简,不需大操大办,以免浪费国家钱财。这体现了他一生秉持的廉洁奉公的原则。

综上所述,李乂是唐代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诗人,他以公正无私、廉洁奉公的原则赢得了人们的广泛赞誉。他的诗作也反映了他的个性才情和当时的文化氛围,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