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庚
[现代]现代吴庚:法学界的璀璨明星
吴庚,字孟庚,1940年1月28日出生于广东省万宁县(今海南省万宁市),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学与法学教育家。他自幼成长于台湾苗栗客家庄,深厚的国学基底为他日后的学术成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58年,吴庚毕业于省立新竹中学,并怀揣着对法政的浓厚兴趣,以第一志愿考入了台湾大学法律学系,由此开启了他的法律人生涯。
在台湾大学法律学系的学习期间,吴庚深受公法学教授林纪东所著《“中国行政法”总论》一书的启蒙,对行政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后,他毅然投考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并以榜首录取,开始接受传统政治学及公法学的训练。在攻读硕士期间,吴庚以公法及西洋政治思想史为研究重心,并在1963年发表了《大韩民国新宪法概述》一文。
1964年,吴庚通过司法官及“经济部”所属事业机构人员特考,开始在“经济部”任职,期间完成了硕士学业。他的硕士论文“行政法院裁判权之比较研究”在当时具有前瞻性,介绍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新理论,打破了“特别权力关系事项”不得争讼的法则,为台湾行政争讼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1966年,吴庚赴日进修,返台后继续在“经济部”服务。1968年初,他任检察官,任职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处,因清廉操守、深厚法学素养及优异外语能力,被调任台中地方法院检察处,承办美军官兵在台犯罪案件。在担任检察官的六年期间,吴庚充分实践了所学法律专业,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并于1972年出版了《美国行政法之基本原则》一书。
1973年,吴庚决定出国深造,远赴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律及政治学学院攻读公法学及传统政治学。在留学期间,他博览欧陆哲学、法学、国家学、社会学各家大师经典著作,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翻译了多部法学著作,进一步丰富了他的学术视野。
学成归国后,吴庚在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任教,并兼任辅仁大学、政治大学教授。1985年至2003年间,他任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任职前后18年,时间横跨“戒严”时期及“威权”解体时期。他参与了368号“解释”,多号维系“宪政”体制的重大“解释”案,以及陆续为“特别权力关系”行政法规松绑的“解释”,对台湾自由法治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学术领域,吴庚横跨宪法学、行政法学、法律诠释学及政治哲学,自成一家之言。他的著作《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一书及其重要论文、短篇著作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汇集印行,书名为《政法理论与法学方法》,广受法政学者引述,学术影响力遍及两岸。此外,他还著有《政治的新浪漫主义:卡尔·史密特政治哲学之研究》、《选举与政治参与》、《公务员基准法之研究》、《韦伯的政治理论及其哲学基础》、《行政争讼法论》、《宪法的解释与适用》等多部学术著作。
吴庚曾担任“中国宪法学会第六任及第七任理事长”,深受台湾学术界与司法实务界推崇。他的一生,不仅是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更是对法治实践的积极推动。他的学术成就和法治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后人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