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惇
[宋]曾惇详细介绍
曾惇(约1094-1156后),字谹父,也有记载为宏甫、宏父、竑父,是南宋时期的一位知名文人、官员,出生于江西建昌南丰的一个文学世家。他的曾祖父曾易占,共有六个儿子,包括长子曾晔、次子曾巩(著名文学家)、三子曾牟、四子曾宰、五子曾布(北宋政治家、改革家)、六子曾肇(北宋政治家、诗人)。曾惇的祖父曾布、伯祖父曾巩、叔祖父曾肇都与苏轼、苏辙兄弟俩有深厚的渊源,曾肇之子曾纵还娶了苏辙的第五女为妻。
曾惇的仕途较为顺利,高宗绍兴三年(1133)官太府寺丞,绍兴十二年(1142)知黄州,绍兴十四年(1144)知台州,绍兴十八年(1148)知镇江府,绍兴二十六年(1156)知光州。在黄州任上,他修复了东坡雪堂、睡足斋与栖霞楼,并亲自撰写了栖霞楼上梁文,表达了对苏东坡的热爱与景仰。同时,他还积极仿效东坡文酒诗会的风流,进行文学创作。
曾惇的诗词作品颇丰,据《能改斋漫录》等书记载,他的诗编为一卷,词则有一卷,谢景思为之作序。他的作品包括《龙溪新亭》、《江南野步简贺子忱蔡瞻明》、《后园观梅简洪景伯》、《清閟堂》、《栖霞偶作》、《诉衷情·别意》、《点绛唇·九月传杯》、《书事十绝》等。他的诗词风格多变,既有表达个人游赏清兴之作,也有歌功颂德之曲。在黄州任上时,他的诗词多着意书写个人游赏清兴,表达“方外之乐”;而在台州任上时,由于政事简单,歌舞声色之好又开始萌兴,他的诗词则更多地转向歌功颂德之作。
然而,曾惇在政治上的表现却颇受争议。绍兴十二年(1142),高宗与金和议,割地称臣,秦桧因力主和议而被拜为太师、魏国公。当时主张抗金的知名人士对高宗与秦桧丧权辱国、杀害民族英雄岳飞的行为十分痛心,但曾惇却在黄州作《书事十绝句》,为高宗、秦桧大唱赞歌,称秦桧为“真圣相”。这一行为虽然赢得了宋高宗以及秦桧的赏识,但也招致了恶议。后人评曰:曾惇虽然竭力谀桧,不过改知州为知府,所得有限,枉做小人一场。
总的来说,曾惇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文人,他的诗词作品在南宋时期颇有影响,但他在政治上的表现却让人诟病。他的生平事迹和作品为我们了解南宋时期的文化和政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