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中孚
[唐]唐代诗人吉中孚的详细介绍
吉中孚,唐代著名诗人,约生于开元后期(约730年),卒于贞元五年左右(约790年)。他字子猷,楚州山阳(今江苏淮安市淮安区)人,但天宝末年曾长期寓居鄱阳(今江西鄱阳县),与卢纶结为林泉之友,并有“鄱阳人”之称。然而,据多方考证,吉中孚实为楚州人,鄱阳只是他的寓居地。
吉中孚早年出家为道士,生活在山阿寂寥之中,后来还俗步入仕途。他因才华出众,被宰相元载赏识,并推荐入朝为官。在大历年间(766-779年),吉中孚进士及第,初授万年尉,后入秘书省为校书郎。他又登博学宏词科,历任翰林学士、谏议大夫、户部侍郎等职,并在贞元二年(786年)掌管国家的财政收支与夏、秋两税事务,判度支两税。
吉中孚以诗赋闻名于世,与卢纶、韩翃、钱起、司空曙、苗发、崔峒、耿湋、夏侯审、李端等人并称“大历十才子”。他们的诗歌以歌咏山水、称道隐逸为基本主题,擅长五言近体,善写自然景物及乡情旅思,语言优美,音律协和。吉中孚的诗作神骨清虚,吟咏高雅,被誉为“才子神骨清,虚疏眉眼明;貌应同卫玠,鬓且异潘生”。他的诗作《送归中丞使新罗册立吊祭》反映了唐代中国与新罗(今韩国)的友好往来,体现了大历十才子华美典雅、轻酬浅唱的诗风。
吉中孚不仅在文学上有所成就,还是一位擅长撰拟诏旨的能手。他与陆贽、韦执谊、吴通元等人同充翰林学士,贞元初四人同视草。史载陆贽长于制诰政论,韦执谊亦富词藻,而吴通元以文思敏睿为德宗所重。吉中孚能与他们同列,足见其文学造诣之深。
吉中孚的妻子张氏也是一位工于诗的才女,夫妻二人同时以诗名。吉中孚的事迹在《唐才子传》中有载,其诗集《吉侍郎集》曾著录于《新唐书·艺文志》,但已散失。现存诗作数量不多,但仍能从中窥见其文学才华和时代风貌。
吉中孚一生仕途坎坷,但始终保持着对诗歌的热爱和追求。他的诗作不仅反映了唐代社会的风貌和人民的情感,也展现了他个人的品格和情怀。作为大历十才子之一,吉中孚在唐代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