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致
[元]元代刘致详细介绍
刘致,字时中,号逋斋,生于约1258年(也有说法为1255年),卒于约1336年(另有说法为1335年至1338年间),是元代著名的散曲作家。他出生于石州宁乡(今山西中阳),其父刘彦文曾任郴州录事、广州怀集令。刘致在元代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其作品清逸宏丽,推崇隐逸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生平经历
刘致幼时在家乡读书,由其父授业。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前后,他随父远行南方谋生。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他护持父亲的灵柩欲返故乡,但在到达长沙后,因穷困潦倒,进退失据,被迫将父亲的灵柩寄厝于当地的佛寺之中,流寓长沙达十年之久。
在长沙期间,刘致以其文章清拔宏丽而得到翰林学士姚燧的赏识。姚燧为刘父撰写墓志铭,并收刘致为弟子,举荐其担任湖南宪司府吏之职。此后,刘致的仕途逐渐顺畅,历任永新州判、河南行省掾、翰林待制、浙江行省都事等职。
然而,刘致的晚年颇为凄凉。据《南村辍耕录》记载,他去世后,因家境贫寒,无力安葬。幸得生前挚友王眉叟(王真人)亲往吊哭,并让其遗孤将刘致的灵柩葬于自己的寿穴之中。身为海内名士、浙江都事的刘致,死后竟如此凄凉不堪,足可说明他为官之清廉。
文学成就
刘致是元代著名的散曲作家,其作品散见于《阳春白雪》、《太平乐府》、《乐府群玉》等集中。今存散曲小令七十四首,套曲四套。他的散曲清逸宏丽,推崇隐逸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中,元代著名套曲〔正宫·端正好〕《上高监司》是刘致的代表作之一。该作品前后套反映了至正年间江西大旱灾的情况,真实地描写了饥民吃野菜树皮、死者填街委巷以及儿女离散的惨痛景象。同时,作品还揭露了当时不仅有天灾,还有人祸,殷实户、私牙子勾结官吏,趁灾情盘剥人民,加重了灾难。该作品在艺术上语言朴素平实,描写细致,打破了散曲的篇幅限制,并开拓了散曲的题材范围。
此外,刘致的作品还有《双调·新水令》《代马诉冤》《双调·折桂令》《疏斋同赋木樨》《同文子方饮城南即事》《中吕·朝天子》《同文子方邓永年泛舟洞庭湖宿凤凰台下》《送王叔能赴湘南廉使》等。他的散曲作品不仅数量丰富,而且质量上乘,为元代散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思想倾向
刘致的作品中透露出对官场黑暗和奢侈风气的强烈不满。他通过借古讽今的手法,揭露了权贵们的穷奢极欲和对百姓的极度冷漠。同时,他也表达了对隐逸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种思想倾向在元代文学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对现实社会的深刻反思和对理想生活的向往。
综上所述,刘致作为元代著名的散曲作家,以其清逸宏丽的作品和深刻的思想倾向在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作品不仅数量丰富、质量上乘,而且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思想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