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昌诒
[清]清代卢昌诒,本名卢英僩(1841-1907),字毅行,号栗甫,生于清黄冈县(今新洲)。他自幼力敏笃学,擅长书法,曾在问津书院深造,并于同治九年(1870)中得乡试举人。次年,他与族叔卢璲采同科进士及第,自此步入仕途。
卢昌诒的仕途颇为显赫,初为吏部主事,后兼任考功司与验封司行走,特授考功司掌印堂帮掌印官。他凭借卓越的才能,逐步升迁为山东泰安知府、济南知府,乃至山东候补道台。在山东任职期间,他积极参与政务,深得尚书张勤果的信赖,凡往来章疏皆由他代为处置。他娴熟朝中掌故,通达古今事宜,政绩卓著。
光绪六年(1880),卢昌诒归省主鬯问津书院祭孔祀典,展现了他对文化的尊重与传承。在任期内,他致力于兴修水利,堵塞黄河决口,赈恤饥民,宽缓征收,赢得了广泛赞誉。甲午战争(1894)期间,中日海上开战,卢昌诒奔走警备,筹饷征兵,为支撑危局作出了重要贡献。光绪二十六年(1900),他因功迁升二品衔,并谐授通奉大夫。
卢昌诒在处理义和团事件时,展现了他的智慧与公正。1899年,济南长清境内义和团活动频繁,长清知县蒋楷向山东巡抚毓贤禀报义和团“谋反”,请求派兵镇压。毓贤遂派卢昌诒与管带亲军统领袁世敦前往处理。卢昌诒遵从毓贤的命令,释放被捕的义和团民,并派人劝其解散。然而,袁世敦贪功心切,擅自发动攻击,导致冲突升级。事后,卢昌诒受命调查此事,他查明真相,建议朝廷对义和团“善为安抚”,并通令山东各地义和拳、大刀会等一律改称“民团”,允许朱红灯所部义和拳建旗帜,皆署“毓”字,为缓和局势做出了努力。
卢昌诒一生勤勉政事,为官清廉,深受百姓爱戴。他的书法作品亦传世,成为后人学习的典范。清宣统元年(1909),卢昌诒卒于任所,其一生的事迹与贡献,为后世所铭记。他的一生,不仅体现了清代官员的担当与智慧,更展现了文人墨客的风骨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