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鑫
[清]刘树鑫,生于1861年,逝于1943年,号贡三,是清代河北省南皮县高庄子村的一位杰出人物。他的父亲刘清骏在同治元年中得举人,曾任怀来县教谕,这样的家庭背景为刘树鑫的成长提供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刘树鑫在少年时期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熏陶,并且得到了舅父张湛园的悉心教诲。光绪十七年(1891),他成功中得辛卯科举人,宣统二年(1910)的庚戌会考中更是名列一等,从而被授予外务部榷算司主事一职。然而,辛亥革命后,他选择了投身教育事业,先后在直隶省立八中(今易县中学)和二中(今沧州一中)担任国文教师。在二中,虽然三位国文教师中都是举人出身,但刘树鑫的声望无疑是最高的。
刘树鑫不仅学识渊博,而且教授得法,深受学生们的爱戴。他一生笃行孔孟之道,修身治家,无义之财,分文不取。在易县任教期间,恰逢荒年,百姓流离失所,刘树鑫深感民众疾苦,曾写下《流民诗》、《丐妇吟》等诗篇,这些作品被收入了民国时期的《沧县志·文编》中。
除了在教育领域的贡献,刘树鑫的诗文著作也颇为丰富。他曾辑成《地山草堂诗文集》六卷,在北京付印。然而,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北京沦陷,稿件不幸遗失。晚年的刘树鑫依然笔耕不辍,参与了《沧县志》的分纂和《南皮县志》的总纂工作,津南数县的民间碑文、民国初年的墓志等,也有他的作品。
刘树鑫虽然出身于封建家庭,但他乐于与平民接触,深知人民的疾苦。抗战期间,他被人民政府命名为开明士绅。为了应付日伪的横征暴敛,他卖掉了自己的30余亩土地,替村民摊征,以减轻他们的负担。然而,这样的善举并未能保护他免受日伪的迫害。1942年底,孙清屯据点的伪军到高庄子村讨要“新春过年”费,遭到八路军地方部队的阻击。伪军头目恼羞成怒,指责刘树鑫“勾结”八路军。刘树鑫因此气愤成疾,于次年春天去世,一代儒师就这样死于日伪之手。
刘树鑫的一生,是追求学问、心系民众、坚守气节的一生。他的事迹和精神,至今仍为人们所铭记和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