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同高
[清]清代杨同高生平详解
杨同高,字叙五,号菊圃,生于咸丰庚申十年(1860年),是山西太原府太谷县胡村人。他是平定州学正杨善晋的长子,自幼便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为其日后的科举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光绪八年(1882年),杨同高在壬午科乡试中取得了第六十六名的优异成绩,成为举人。随后,在戊戌科大挑中,他更是一等引见,以知县的身份被指分直隶。同年四月十六日,他领照到省,五月便留顺差委,开始了他的仕途。
杨同高的仕途颇为顺利,他因海运出力,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保俟补缺,后以直隶州知州在任候补。期间,他历奉委署大兴、宛平、文安、武清、交河、昌平、大城等州县,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经验。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杨同高任大兴县知县,他在任内孥获斩枭盗犯多名,处理了多起积压案件,根据情形,人犯分别看押或取保,展现出了卓越的治理能力。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底,他暂摄宛平令,同年九月,吏部尚书兼顺天府府尹事务的陆润庠对他赞赏有加,提出“顺直联为一气,人、行政不分畛域,遇有员缺,互资迁调,因地而择贤,量才而授任庶”,并向朝廷重点推荐杨同高由大兴调文安、交河、昌平等地任职,以促进各地发展。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杨同高由大兴补文安县知县,次月经吏部尚书陆润庠报送御史。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交河县知县龚彦师因病请假,遗缺由杨同高署理,他在任内多次查勘境内农田水利情形,并于同年五月奏补昌平州知州,宣统元年(1909年)到任。在昌平任职期间,他以征烟酒税款出力,赢得了朝廷的赞誉。
宣统元年二月(1909年),杨同高又理事张家口抚民同知。同年十月,直隶护理总督崔永安奏保杨同高以知府归直隶在任候补,称赞他“才识宏通,勤求治理,办事实心,所至有声,洵属为守兼优,在顺属中为不可多得之员”。宣统二年十一月(1910年),他委署南路厅捕盗同知,厅治大兴县黄村,辖一州六县,继续为朝廷效力。
民国六年(1917年),杨同高任大城县知事,两年后,他卒于任上,结束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生。
杨同高的一生,是勤政爱民的一生,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深刻内涵。他的事迹,在山西、直隶等地广为流传,成为了后人学习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