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绍瀛
[清]侯绍瀛,字东洲,自号山樵,生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农历九月初六,是广西桂林府临桂县(今桂林市)人。他以光绪二年(1876年)举人的身份步入仕途,曾历任江苏睢宁、沛县知事(县令),后补调直隶清河知县(治所位于今淮安市清江浦区)。光绪二十年(1894年),侯绍瀛任清河县令,期间因湖区滩地纠纷,他亲自渡湖前往老子山调处,平息了事端。在老子山期间,侯绍瀛环顾山村,察访民情,发现当地山水清嘉,居民淳朴,但教育落后,文盲众多,子弟求学无门。为了启迪民智,惠及子孙,他与当地乡绅磋商,决定倡建书院,并亲笔书写了“犹龙书院”的匾额。这一匾额的题意取自春秋时道家老子在老子山炼丹的故事,并融合了孔子对老子“行无影、去无踪,犹若飞龙驾雾”的赞语,既体现了对孔子的尊崇,又弘扬了道家的思想。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侯绍瀛调任泰州知州,赠花翎加四品衔。上任后不久,他便着手在胡公书院(即安定书院)旧址创建泰州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七月,泰州学堂落成,同年十月正式开学,成为泰州城历史上第一所学堂。侯绍瀛不仅亲自主持了学堂的创建工作,还抓紧聘定教员,购置图书和教学仪器,为学堂的顺利开学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还亲撰《泰州新建学堂碑记》,记述了办学宗旨、施工过程以及对学生的殷切期望。
侯绍瀛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不仅体现在他创办书院和学堂的行动上,还体现在他对地方教育的持续关注和投入上。在捐资倡办泰州学堂的同一年,他还捐养廉银1400银元,在时属泰州的海安镇倡办凤山两等小学堂,为当地的教育事业播撒了近现代教育的火种。
除了关心教育,侯绍瀛还热心于编修地方志。他在任睢宁知县时,大力倡导编修《睢宁县志稿》,历经两年完成。调任沛县知县后,他又续聘《睢宁县志稿》总采丁显为主纂,编修《沛县志》。这两部志书都受到了高度评价,为后人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提供了宝贵资料。
在长期的官宦生涯中,侯绍瀛还醉心于诗书创作。他自称寥园主人,以诗文自娱,留下了《寥山樵唱》《南游樵唱》《南游草》《北游草》《北陵遗韵》《粤西五家文钞》《明史论略》《异域风谣》《车战图说》等著作。他的诗歌作品不仅描绘了山水之美,还表达了他对家国情怀的深刻思考。
侯绍瀛的一生充满了对教育事业、地方文化和诗书创作的热爱与追求。他的事迹和作品不仅为后人树立了榜样,也为当地的文化教育事业留下了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