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鸣珂
[清]清代官员侯鸣珂的生平与事迹
侯鸣珂,字韵轩,生于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湖南澧州永定(今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二家河乡侯家湾人。他自幼便受到父亲侯兆恒的教诲,对“水可作黎庶,舟可作人君。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有着深刻的领悟,这为他日后从政为民、清廉正直的品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侯鸣珂在咸丰八年(1858年)考中戍午科优贡,并被选入八旗官学镶黄旗担任汉教习。此后,他在陕西为官多年,历任孝义厅(今柞水县)同知以及韩城、勉县、兴平、凤翔、保安(今志丹县)、渭南、咸阳、平利、白河等地的知县。虽然官职不高,但他始终一心为民,深受百姓爱戴。
同治二年(1863年),孝义厅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自然灾害。先是阴雨连绵六十多天,庄稼霉烂在地,收入甚微;次年六月,蝗虫自东而西,遮天蔽日,将乾佑、社川、金井三河沿岸的庄稼吞噬一空。是年冬天,孝义厅户户断炊,饿殍遍地,厅署官员纷纷逃遁。就在这哀鸿遍野的大灾之年,侯鸣珂被委任为孝义厅同知。他上任途经车家河时,目睹了荒野遍尸的惨状,当即对天盟誓:“不解民倒悬,鸣珂宁愿一死!”他迅速写呈文上报灾情,请求赈济。不久,行省拨下百万斤赈济粮。粮食到厅后,他亲自赶着骡马送往各地,并赶赴蔡玉窑、营盘等地,发动百姓生产自救,与农民一同下田插秧、上山挖地,一天只吃一顿包谷糊汤。
侯鸣珂不仅关心百姓的生计,还十分注重教育。同治六年(1867年),他捐出俸银80两,并四处奔走募捐,在富户和商贾中筹集到2000多两银子,建起了一所官办学馆。学馆建成后,因师资不佳,他又亲自兼任教师,每逢农历初一、十五,都会到学馆讲学。
侯鸣珂在任期间,执法如山,严惩贪污腐败。有一次,厅衙小吏余言吉不甘忍受无油粗饭,向一百姓勒索了10斤猪油,自食5斤,将其余5斤暗送侯鸣珂夫人杨芝香。侯鸣珂得知后大怒,当即革去余言吉的功名,并下令其妻杨芝香将5斤猪油退还百姓,同时以受贿罪对杨芝香杖责四十。这一事件在孝义厅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此后军政官员都以同知为榜样,恪尽职守,躬身为民。
同治六年九月,车家河保正杨建武在发放赈银时,以其兄、弟、妹三户受灾严重为由,贪污800两纹银,被人告发。侯鸣珂在察访期间,杨建武托人偷偷将5两麝香装在他的行囊里,并附上一封求情信。侯鸣珂发现后,将信和麝香一起公示,并让杨建武在车家河、厅城、石嘴子游街三日,最终判处其死刑。在刑场上,侯鸣珂作诗一首,对杨建武的贪污、行贿行为表示了极大愤怒。
侯鸣珂为官清廉,常解囊相助百姓,30年间竟负债万贯。卸职后,他不得不变卖庄园、家产偿还债务。然而,他并不以此为困,反而以此为乐,劝诫其六个儿子:“知民、助民、解民倒悬,系吾为官之道。此乃吾留给尔等‘家产’,虽系无形之物,但胜似万贯。”
同治九年(1870年),侯鸣珂奉调离任时,四乡百姓送“仁德如春”巨匾,从厅城到营盘,官民沿途含泪送别,依依不舍。侯鸣珂的一生,是清廉从政、为民解忧的一生。他的事迹和精神,至今仍被后人传颂和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