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范网 诗词网 作者 周学健
周学健

周学健

[清]

周学健,字勿逸,号力堂,生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三月初八,是清代南昌府新建县(今南昌市新建区厚田乡社林村)的一位杰出官员与学者。他出身理学鼻祖周敦颐之后,自幼聪慧,气魄非凡,读书作文时能十日不眠不倦,展现了超乎常人的毅力与才华。

周学健的仕途始于雍正元年(1723年),他以易经中式第一名中举人,殿试二甲第六名中进士,随即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开始了他的为官生涯。在翰林院,他不仅讲解经史书籍,还帮助皇帝起草诏书,虽官职不大,但权力颇重。此后,他历任翰林院编修、《一统志》纂修、顺天府乡试同考官、会试同考官、四川乡试副考官、福建学政、翰林院侍讲、右庶子、三礼馆纂修、翰林院侍读学士、三礼馆副总裁、内阁学士、詹事府少詹事、日讲起居注官等职,仕途一帆风顺,官运亨通。

乾隆年间,周学健的政绩尤为显著。乾隆元年(1736年),他任福建学政时,选拔培养人才,功绩卓著,有“第一学政”之誉。乾隆六年(1741年),他奉命赴山东查办御史玛升参私票盐价案,审理过程中秉公而断,得到乾隆帝的赞许。乾隆七年(1742年),淮河大水,他前往安徽、江苏会同督、抚查办灾赈和水利事务,提出了多项有效的治理建议。

乾隆八年(1743年),周学健出任福建巡抚,兼刑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他发布告赈灾,使得福建地方绅士、富农纷纷开仓,闽人赖以生活,粮价平稳,闽地老少皆歌道:“生我闽民者,果周夫子也”。乾隆九年(1744年),他升任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惩治贪污者十余人,吏习顿改,民风为之一变。

由于周学健在治水方面有独到见解,乾隆十二年(1747年),他被任命为江南河道总督兼刑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太子少保,兼管七省漕运总督印务,成为清朝第31任河道总督。在任期间,他多次赴江南治灾赈,兴水利,河道无一坏者,夏秋汛期皆安然无恙。他还将治理河道事务的经验编纂成《治河方略》一书,成为历代研究、治理黄河、淮河和京杭大运河的珍贵文献。

然而,周学健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乾隆十三年(1748年),孝贤皇后突然病逝,乾隆帝悲痛不已,规定“在京王公百官,咸缟素二十七日,百日剃头”。远在江苏淮安河道衙门的周学健在“满服”之二十七日后剃头,此举遭江苏巡抚安宁告发,周学健因“违制”被逮问治罪,遭免职,发往京城督修城工效力赎罪。随后,江西巡抚开泰又参了他一本,举报他贪污受贿。乾隆帝接到奏报后,下令彻查,最终周学健被赐死,时年55岁。

周学健的才华不仅体现在政治上,他的文学造诣也颇深。他的诗文题材广泛,格调高雅,意境深远,语言朴素瘦硬,风格沉稳雄健。他的作品集为《力堂集》,在清代江西文坛上占有重要地位。

尽管周学健因“国丧剃头案”而身败名裂,但他的政绩和才华却不容忽视。他的逝世对乾隆朝来说是一大损失,也留下了一段千古奇案供后人评说。他的故乡新建县社林村至今仍盛传他的遗嘱:“我们周氏后人不要再从政做官,可从事一些有益于社会的职业。”这句话或许是他对后人的一种警示,也是对自己一生仕途的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