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时中
[元]刘时中详细介绍
刘时中,本名刘致,字时中,号逋斋,约生于1258年,卒于1336年,是元代著名的散曲作家。他出生于石州宁乡(今山西中阳或离石),父亲刘彦文曾任郴州录事和广州怀集令。因石州归太原管辖,刘时中也有“太原寓士”之称。
生平经历
刘时中在流寓长沙期间,以其文章清拔宏丽受到姚燧的赏识,因姚燧的推荐,他成为湖南宪府吏,后来历任永新州判、河南行省掾、翰林待制、浙江行省都事等职。晚年生活贫困,去世时甚至无力安葬,最终由王真人(王眉叟)收葬于德清。
文学成就
刘时中的散曲作品见存于《阳春白雪》、《太平乐府》、《乐府群玉》等集中。据《全元散曲》记载,他名下有小令七十四支,套数四套。但据考证,其中小令作品大概皆为刘致所作,套数作者则应是另一位名为刘时中的散曲家,此人来自古洪(今江西南昌)。
刘时中的作品在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上与小令部分有明显差异。小令多写景、叹世之作,风格清新明丽;套数则多反映社会黑暗,抒发人间不平,风格清朗豪放。
他的代表作《端正好·上高监司》是元散曲中的重要作品,分为前后两套,前套由十五支小令组成,描写天灾人祸下广大贫苦人民的悲惨遭遇;后套由三十四支小令组成,长达1800字,揭露了当时江西库吏的营私和钞法的积弊。该作品深刻揭露了元代社会污秽不堪和贫富对立的现实,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史学价值。
作品特点
刘时中的散曲作品不仅以写实手法抓住社会生活的特征和细节进行描述,还善于从比较的角度表现其内涵,阐明其题旨。他的曲作形象突出,感情强烈,既有对贫苦人民的深切同情,也有对腐败官吏的愤恨和批判。
例如,在《端正好·上高监司》的“叨叨令”一曲中,他这样写道:“有钱的贩米谷、置田庄、添生放,无钱的少过活、分骨肉、无承望;有钱的纳庞妾、买人口、偏兴旺,无钱的受饥馁、填沟壑、遭灾障。”这段曲子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社会的贫富分化现象,表达了作者对贫苦人民的深切同情和对富人的愤怒。
总结
刘时中是元代散曲家中的佼佼者,他的作品不仅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还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他以写实手法和深刻的社会洞察力,揭示了元代社会的种种弊病,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的散曲作品不仅在当时广为流传,还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