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
[明]罗明,字文昭,生于明宣德四年(1429年),逝于弘治二年(1489年),是明延平府南平县(今南平市)人。他的一生,如同一部跌宕起伏的历史篇章,充满了传奇色彩。
罗明自幼聪慧好学,景泰四年(1453年)在乡试中一举中举,展现出他的卓越才华。成化二年(1466年),他更是成功登进士第,被任命为河南道监察御史。在这个职位上,罗明展现了出色的政治才能和刚正不阿的品格。他奉命清理浙东盐法,均徭戢横,使得豪强收敛,百姓得以安宁。巡抚广西时,面对镇守少监黄泌要求进贡当地珍禽异鸟的命令,罗明上奏予以制止,保护了当地的百姓。
罗明严整法度,使得贪官污吏望风而逃。他力主推选“才德兼茂,闻望素著”者担任太宰,以制止争权夺利的风气。京城东直门遭灾时,宪宗想派人运送白金铸的真武帝像到武当山崇祀,以防灾损,罗明冒险上谏,指出此举“徒费钱财,无益于事”,体现了他的直言敢谏和为国为民的情怀。
在陕西按察司副使任上,罗明遭遇了陕西严重的旱灾,他及时制订出打井疏渠灌溉庄稼、减官节支以济灾民等12条赈灾措施,救济了大量灾民。为开发僻地,他奏请朝廷建立白河县,并亲自规划城池楼阁,确定田里、街道走向,成化十二年(1476年)获准设县。在处理蜀州嵩洛银矿被盗案时,他亲自审问案件,经细致察访,查清案情,仅惩办3名罪犯,其余全部平冤释放,展现了他的公正无私和卓越的断案能力。
罗明后提升为云南左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他奉命巡抚甘肃时,夺回豪绅所占草湖还给军士,息横敛,均水利,清兵马,兴教育,为开发甘肃尽职尽责。弘治二年(1489年),东路有小警,罗明劳疾在身,仍奉命赴任,不幸于十二月二十四日病逝途中,终年61岁。
罗明不仅在政务上表现出色,他还是一位有才华的艺术家。他绘画哈密地图有功,孝宗特命嘉奖,并晋封他为工部右侍郎。然而,因路途遥远,诏送达时,他已作古。弘治三年十二月十三日,罗明归葬于延平府城南宝云山麓,结束了他那波澜壮阔的一生。
罗明的一生,是忠诚与奉献的一生,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真正的为官之道。他的故事,如同璀璨星辰,永远闪耀在历史的长河中,激励着后人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