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
[明]傅国,字鼎卿,号丹水,晚年自号云黄山人,生于1576年,逝于1644年,是明朝时期一位杰出的官吏与学者,他的故事在临朐县辛寨镇猫林沟村流传至今。傅国祖居临朐南关,后于1608年在今辛寨街道猫林沟村置地建村,自名云黄庄,因其在此葬猫并树碑立传,后人改称此地为猫林沟。
傅国自幼受清白书香家风熏陶,言行效法古人,尤其厌恶豪强欺诈,多有体恤民情之心。他曾在家中构筑“四友亭”,意在以陶渊明、杜甫、苏东坡为友,赏识古人为民疾呼的高尚精神。这种情怀,在他日后的为官生涯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1613年,即明万历四十一年,傅国中三甲第238名进士,次年便被授予河南通许知县一职。在任期间,他展现了卓越的治政才能与廉政精神。为使百姓免受催役威逼之苦,他将征收粮赋数额列榜张贴;为地方安宁,他令客店置簿册稽查客商,并令农户置下纸炮,遇盗即鸣炮为警,邻户接应,群起围捉,行盗者几无漏网。这些措施极大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秩序。
因其廉洁勤政、治理有方,傅国很快便升为户部云南司主事,后又晋升为户部郎中,并奉命督饷辽东。然而,明军在辽阳战败,他因此被削官归里。在归隐云黄山下的日子里,他并未放弃对学问的追求,而是建起了“凝远楼”,富藏书,广研读,潜心著述。他的著作颇丰,包括《云黄集》、《四书中注》、《咸平阳秋》、《春秋史驳》、《紫蒙秘录》、《昌国艅艎》等十余种。其中,《昌国艅艎》为临朐第二部私修县志,凡12卷,近10万字,志中专设《利病》,用3000多字的篇幅列举了为害临朐的八大弊端,深刻揭示了封建官吏的腐朽本质和平民百姓的苦难。
傅国为官期间,不仅治政有声,更以治狱奇才著称。他复审归德府邪教案,释放了无辜的六名妇女;审理王大明冤案,洗刷了其不白之冤。他秉公执法,治狱廉明,同情百姓疾苦,抑豪强,惩贪吏,百姓呼他“傅青天”。在任通许知县时,他敢于上疏参劾荒淫无道的周王朱溱,揭露其种种罪恶,为百姓请命。
傅国的爱民思想在其《备陈民病疏》中亦可见一斑。他多次上书,参劾豪强,为民请命。在户部督饷辽东时,他发现广宁同知马绍芳多次截留军队饷银,便会同两院上疏参劾,严惩贪吏。他热爱家乡,体恤民苦,晚年回籍后,倾注心血考察全县的山山水水和风土人情,撰修出一本《记朐之书》,实际就是一部临朐县志。因当时朝廷不准私人修志,他便以《昌国艅艎》为书名,将临朐的建置沿革、山川、地理、户口、田赋、人物、古迹、诗文等内容一一备述。
1644年,即甲申年,闻京师陷落,傅国积薪焚其藏书楼“凝远楼”,待仆婢皆逸去后,他整衣冠端坐,与图书俱烬,以身殉国。傅国的一生,是清廉为民、敢于担当的一生,他的事迹和精神,至今仍激励着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