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ū jīng
【解释】“出惊”并非一个常见的、被广泛收录的标准词语。从字面来看,“出”有产生、出现等意思,“惊”指惊讶、惊恐等情绪,“出惊”可能表示出现惊讶的状况或产生惊恐的反应 。 不过在不同语境中它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如果它是在特定地区的方言里,或许还有更独特的含义。
【拼音】chū zhuì
【解释】“出贅”应写作“出赘”,读音是chū zhuì,指男子到女家就婚,成为女家的一员。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入赘”,俗称“倒插门” 。 例如:他因家境贫寒,选择出赘到女方家。
【拼音】chū kǒu mào yì
【解释】“出口貿易”即“出口贸易”,指将本国所生产或加工的商品(包括劳务)输往国外市场进行销售的对外贸易活动。 出口贸易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为企业开辟更广阔的市场,增加销售额和利润,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和升级。通过出口,还能赚取外汇,增强国家的国际支付能力和经济实力。同时,出口贸易也有助于加强国际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提升本国产品和服务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例如中国大量出口电子产品、服装
【拼音】ē yú féng yíng
【解释】“阿谀逢迎”是一个成语,读作 ē yú féng yíng。 “阿谀”指迎合别人的意思,说好听的话;“逢迎”是指说话和做事故意迎合别人的心意。该成语的意思是迎合别人的意思,说好听的话,竭力向人讨好。 例如:他最看不惯那些阿谀逢迎上司的人。
【拼音】yíng nà
【解释】“迎納”读作yíng nà,有以下几种常见意思: 迎接接纳:表示主动迎接并接纳某人或某物。例如“迎納远方的客人”“迎納新的思想”。 接受:含有不排斥,乐意收下的意味。比如“迎納新的挑战”,体现出一种积极面对、愿意承受的态度。
【拼音】qián chū
【解释】“潛出”应写作“潜出”,指秘密地、悄悄地出去。 “潜”有隐藏、秘密之意,“出”即出去、离开。例如,在一些描述军事行动或秘密活动的语境中,可能会出现“趁夜潜出营地”这样的表述,意思是趁着夜色秘密地离开营地。
【拼音】jiàn rù guì chū
【解释】“賤入貴出”也就是“贱入贵出”,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经营策略。通过这种方式,商家可以获取中间的差价利润。 例如,一些精明的投资者会在商品价格处于低谷时大量购入,等待市场行情好转、价格上涨后再出售,从而实现盈利,这就是“贱入贵出”的实际运用。
【拼音】chū zū qì chē
【解释】“出租汽车”指的是一种供人临时雇佣使用、按里程或时间计费的汽车运输服务工具。 它通常由专业司机驾驶,在城市或特定区域内运营,乘客可以在路边扬招,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预约叫车。出租汽车能为乘客提供便捷、灵活的出行服务,将乘客从出发地运送到目的地。在不同地区,它也可能被俗称为“出租车”“的士”等。
【拼音】duó kuàng ér chū
【解释】“夺眶而出”指眼泪一下子从眼眶中涌出,形容人因极度悲伤、激动等情绪而情不自禁地流泪。 例如:听到母亲去世的噩耗时,他的泪水夺眶而出。
【拼音】chū xiàn
【解释】“出現”即“出现”,它指的是显露出来、产生出来。可以用于人、事物、现象等方面,表示原本不存在或未被察觉的东西变得可见、可感知,或者开始存在于某个特定的时间、地点。 例如:“他突然出现在门口”,描述的是人在某个地点显露;“天空中出现了一道彩虹”,说的是自然现象在天空这个空间里显现出来。
【拼音】chū zé
【解释】“出責”并非常见词汇,从字面看可能是不太准确的表述,比较接近的规范词汇或许是“出则”或“斥责” 。 “出则” “出则”是文言表达,“出”有外出、出去等意思,“则”有就、便等含义。“出则”常出现在“出则……,入则……”这样的句式中,比如“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意思是在国外如果没有敌对国家和外患,这个国家常常就会灭亡。 “斥责” “斥责”指用严厉的言语指出别人的错误或罪行。例如“老师严厉地斥责
【拼音】chū shì
【解释】“出適”应写作“出嫁”,读音为chū jià ,指女子离开母家与丈夫成婚。 在古代文献中也常能见到使用该词的例子, 如《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这里“始适”就是刚刚出嫁的意思。
【拼音】yì xí
【解释】“議席”即“议席”,指议会中议员的席位,代表着在议会中拥有参与讨论、决策等事务的资格和权利。获得议席意味着在议会这个政治平台上有机会表达意见、推动议案、影响政策制定等。例如“在此次选举中,该政党获得了较多的议席” 。
【拼音】cè chū
【解释】“测出”是一个动词短语,“测”有测量、检测、测定的意思,“出”在这里表示经过一定的动作后得出某种结果。“测出”整体的意思就是通过测量、检测等手段得到具体的数据、结果、情况等。 例如:科学家们成功地测出了这座山峰的高度;仪器能够快速准确地测出溶液的酸碱度。
【拼音】chū tíng fèi
【解释】“出庭費”指的是当事人或相关机构支付给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因出席法庭参与诉讼活动而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涵盖了出庭人员因前往法庭所花费的交通费用、耽误工作的误工费用、必要的食宿费用等。其目的在于对出庭人员因参与诉讼活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一定补偿,以保障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鼓励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法庭的工作。在不同的法律场景和司法实践中,关于出庭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