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黃”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lù huáng]
- 汉字注音:
- 简繁字形:
- 录黄
- 是否常用:
- 否
“錄黃”是一个在古代公文中出现的术语,主要有以下含义:
在唐代,中书省所拟诏令,凡涉及重要政事需用黄纸书写,然后将所书内容抄录一份,此抄录的黄纸副本就称为“录黄” 。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存档、备份以及方便相关部门知晓诏令内容等。
宋代时,“录黄”是中书省承旨起草的文件,用黄纸书写,内容主要是宣布执行的皇帝画“可”的诏令,属于下行公文。它是宋代公文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体现了当时政务处理和公文流转的规范与程序。